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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建筑行业自律公约签约将全覆盖

  7月3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建筑行业自律公约首批签约暨动员大会,以加强建筑行业从业自律管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不断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促进我市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建筑和房地产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冯新玲、市住建局副局长商红新为自律委员会会员单位颁发了证书。

  14家企业代表签署了《惠州市建筑行业从业自律公约》,承诺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会议宣读了惠州市建筑行业自律委员单位名单、《惠州市建筑业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惠州市建筑行业从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

  《自律公约》要求凡在惠州市辖区内注册的施工总承包、监理、检测鉴定、设备租赁等建筑业相关企业,都应遵守公约并签署《惠州市建筑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书》。

  按照《自律公约》的约定,企业严格按照资质等级核定的业务范围,以合理价格和合理工期,依法诚信承揽工程,抵制恶意竞争行为。按照建设程序和设计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行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企业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监理服务。实施装配式建筑技术的项目,不得欺瞒、偷换部品部件或擅自更改施工方法。积极推广应用“智慧建造”和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全面规范开展从业人员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严格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履行保修义务。

  由21个委员单位组成的惠州市建筑行业自律委员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及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等方式,对签约单位执行公约的情况实施监督。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对企业进行考评,给予通报表扬、信用加分或者警告、通报批评、信号扣分等奖惩决定。

  为治理惠州建筑业发展壮大带来的新挑战,去年以来,住建系统推出了由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物业管理行业三个自律委员会和住房与建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构成的3+1行业治理模式,主动防范化解住建领域重大社会风险,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惠州市建筑和房地产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冯新玲希望建筑企业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将诚信自律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通过自律委员会这个平台,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信用管理和信用机制体系建设,切实把诚信打造成为惠州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底线,牢固树立“视隐患为事故”的理念,切实维护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三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将工程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行业自律管理,执行好公约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住宅工程存在较多质量常见问题特别是引起质量投诉的企业,将采取通报批评、限制在我市开展业务等措施,推动工程质量自律成为行业自觉。四是积极参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和配合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中国之治”基石。

  冯新玲指出,市建筑行业自律委员会要积极担负起推动行业自律建设、为行业赋能提升、建立行业新标准和价值观等重任。她希望自律委员会尽快发挥好功能作用,引导在惠州开展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强化行业自律,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提升促使行业整体素质达到一个新高度。

  冯新玲强调,自律委员会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督促在我市开展业务的建筑业企业签署公约并监督企业认真践行公约,进一步优化行业环境,保持行业良性竞争,建筑业保持蓬勃发展的向上态势。

  冯新玲要求自律委员会不断规范行业标准、与我市拟近期出台的《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暂行管理办法》衔接与联动,运用奖惩机制,切实把诚信之风树起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市住建局副局长商红新指出,建筑业企业是建筑行业的责任主体。《自律公约》提出了基本规范,自律委员会要管好企业,企业要认真遵守公约。他要求各县区住建局在辖区内组织《自律公约》签约暨动员大会。9月15号前完成辖区内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全覆盖签约,并加入行业自律管理。

  商红新要求,市住建局对进驻我市开展业务的市外和本市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录入时,经办单位应告知企业自律公约内容并建议企业主动加入行业自律管理。

  商红新表示,市住建局将按照“放管服”要求对我市建筑业企业实行“宽进严管”和差别化管理。对加入行业自律管理、遵守市场规则的企业给予诚信加分,对拒不加入行业自律管理、不服从管理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同时将积极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共同营造我市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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